“这是谢凌云这只小狗,给你,要吗?”
戚乔怔了好一会儿,指尖无意识地拨弄玩偶狗狗的尾巴。
她的声音融在咸湿海风里,低低的一句:“可我养不起。”
谢凌云两指按在小白狗的脑袋上,目光微仰,望着戚乔。
他轻抬的上目线,在这个清风清凉的夏天傍晚,竟然显得十分柔和。
“你怎么知道养不起。”谢凌云将指腹压在小狗脑袋上,轻轻地点了两下,“只需要揉揉他脑袋,他就会开心地摇尾巴给你看。”
搭在膝头的指尖根根收紧,戚乔定定地望着他,傍晚的海风拂过他和他,温柔得像对待世间最珍贵的宝贝。
戚乔的心,却犹如飓风骇浪过境。
那只小狗乖乖地趴在她的掌心。
会摇尾巴的,从来不是一只小狗玩偶。
可他靠得越近,戚乔心里,却对她和他之间的距离更加清晰。
戚乔没有办法想象,拥有这只会摇尾巴的小狗后,她要怎么接受失去它。
她知道的。
她承受不住,失去这两个字。
谢凌云从她手中捡走小狗,戚乔下意识地虚握了一下。
他并未收回。
谢凌云起身,将小狗玩偶像发卡一样,别在戚乔的马尾上。
他不是个有耐心的人。
但在这件事上。
是个例外。
“开拍吧。”谢凌云只说。
剧本的故事内核并不复杂,讲述的是一个女孩追逐自己的音乐梦想,过程中遭遇各种挫折,依旧坚持没有放弃的故事。
谢凌云的拍摄习惯与戚乔相反,他不喜欢每一步都严格遵循计划。
他不会提前画好所有的分镜,只会提前一天,画好第二日拍摄的分镜剧本。
到现场后,也常常临时起意修改。
他的灵感总是不经意地跑出来。
有时哪怕刚拍好的镜头,有了新的更好的想法,便会重新拍摄一版。
戚乔暗自腹诽,还好早已不是胶片时代。
不然按照这样败家的拍法,不知道要浪费多少胶卷,预算随时超支。
五天的时间,市区内的所有镜头顺利完成。
谢凌云辞去了请来的助理与灯光师,购买了两张从北海出发,前往涠洲岛的船票,只提了一只装着摄影机的航空箱,与戚乔登上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