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人的皮肤是那种经常风吹日晒的黑红色,她的鼻子是歪的,左眼周围一片青紫,已经肿得就剩条缝了。
在她的脸上有几处没有完全结痂
的伤疤,左额角还贴着块纱布,因为靠近发际线,那处的头发被剃掉了一块。
一个人能变成这副模样,很难想象她到底是经历了什么。
四零三监室里发出一片吸凉气的声音,随后是窃窃私语。
女人对这一切置若罔闻,即不说话,也不动,双眼空洞地站在原地。
兰姐盯着她上下打量了好一会儿,才朝大林使了个眼色。
大林咽了口唾沫,平日里堪比喇叭筒似的大嗓门放低了好多,问道:“叫什么名?”
女人没什么反应,兰姐不满地目光投向大林,嘴里叨咕着:“完蛋玩意!”
大林咳嗽两声清了清嗓子,加大音量又问了一遍。
这回女人听见了,她那只完好的右眼眼珠动了一下,说:“吴秀芬。”
她的嗓音不是一般的嘶哑,听起来极不舒服,就象许久没有喝水,从嗓子眼里挤出的声音。
“多大岁数?”
“虚岁三十。”
吴秀芬的话再次让监室里的人集体吸了一口凉气。
任谁也想不到,这个鬓角已经生出白发,皮肤粗糙的女人居然还没到三十周岁。她看起来甚至比四十出头的兰姐还要大上几岁。
大林皱了皱眉:“因为啥事儿进来的?”
“杀人。”
“你把谁杀了?”
“我老头儿。”
以前当地人都把自己的丈夫称为老头儿,近些年来才逐渐变成了老公,但还有好些人这么称呼。
“你是狠人啊,连自己老头儿都杀。因为啥呀?”见吴秀芬相貌虽然吓人,但说话还算正常,大林的底气也足了些。
“他该死。”吴秀芬的话虽然狠,但她的神色却透着哀伤。
“好歹也是两口子,能有多大仇?”兰姐开了口。
吴秀芬抿了抿干涩的嘴唇,垂下尚且完
好的右眼,断断续续讲述了她的经历。
她老家在北边的山里,很穷的一个地方。
为了给儿子娶媳妇,父母托人给她找了个婆家,收了对方三万块的彩礼,把十八岁的吴秀芬嫁到了离莲城一百多公里的一个村子。
被人从山里带出来的吴秀芬,心怀对未知命运的忐忑,第一次坐上了火车,经过两天的颠簸,才终于到了目的地。
一个小院子,几间砖瓦房,这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东北农家。
可在吴秀芬看来,这比她娘家要好太多。
所以,在她听说要嫁的男人比她大十一岁,以前的老婆跟人跑了,家里还有一个五岁的女儿时,她仅仅是微皱了下眉,就接受了这个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