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时代的季泊渝,即是好孩子,又是坏孩子。
可以当老师心目中的天之骄子,也可以做悠闲玩闹的富家子弟。
人缘不错,身边跟着一群到处吃吃喝喝的狐朋狗友,运动会上多报一个项目,七夕礼物收到手软。
言梓甚至不用过多关注。
这样的人一眼看到头,大概人生坦荡,风雨无愁,看惯外面山川美景,偶想起身边鸟语花香。
少年时扎眼的活在人堆中,没有失去过什么,对送上门的嗤之以鼻,却酷爱得不到的。
言梓就是那个得不到的。
所以聪明如季泊渝,学会从各个角度靠近她。
考试跟她前后桌;颁奖典礼站在她旁边;学生演讲与她次序相近,甚至连学生互助讨论小组,都要与她分到一起。
他足够光鲜,轻而易举就能把喜欢弄得风风雨雨、人尽皆知;
反衬她像湿阶下的苔藓,放肆生长、不见天日。
今日重逢,季泊渝耀眼一如既往,她却不再像从前。
她变成了清冽潋滟的红玫瑰,被清晨露珠砸到雏瓣,花枝不弯一寸。
有礼莞尔。
“好久不见,季同学。”
身边严森也停步,淡掀眼皮。
“你认识他?”
言梓葱白手腕还环在精致名贵的西装臂弯内,闻言停顿一秒,随后轻拢碎发,挂到耳根后方。
“认识,同学。”
高中的,还是大学的。
她笑,耳垂润软,白皙的脖颈骨线分明。
“不过季同学大学没上几年就出去留学了,仔细想起来,好像也有几年没见了。”
相比言梓的语气轻松,季泊渝神色暗敛得多,眼角下泪痣若隐若现。
从她身上转到身边矜贵男人,观察一秒。
认出这位是严家人。
今日主咖之一。
他一秒数色,反应却快,“原来是严森先生,久仰大名,家父几次提及您的名字,希望能邀请您去家中坐坐。”
公式化的问好,让言梓心中叹息。
在外面游弋浪荡好几年,竟然也能被岁月磨去少年锐气。
严森淡淡点头,似乎没有太多交谈欲望,视线缓慢往下,轻挂言梓细瘦的脚踝。
“青年才俊,未来会大有所成。”
说话间,前方舞台传来隆重震响,像高阶滚石,在耳畔嗡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