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边的这位赵红兵是我的战友,他年幼丧母、在老山前线上失去了右手的三根手指,然后又被土豆打了一枪,现在手残疾成了这个样子。你们说!他手残疾你们还爱不爱他?!”赵红兵的亲友团成员小北京会这样为他拉票的。台下的粉丝肯定是以女粉丝为主体,听到小北京问还爱不爱时这些女粉丝应该都会疯狂了、癫狂了、甚至癫痫了。
之所以在二狗的畅想中这五人都说出了自己悲惨的一面是因为二狗在写这文章时联想起了前两年二狗唯一看过的一次选秀节目,好象是东方卫视的,几个壮小伙子在台上哭得呜呜咽咽,看那架势就是:谁惨谁就当冠军!
所以…………
当然了,前面的那些只是畅想。他们无论谁想成为全市真正意义上的大哥,必须要走上PK台。
因为,他们没法找评委。杨二车娜拇之类的评委肯定没什么说服力,真正有说服力的评委就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厅的厅长。他们不敢找人家,找就麻烦了。
他们登上PK台进行颠峰对决也不是固定在每个周末的收视高峰,因为打架总是需要借口的,借口说不定猴年马月才能找到。他们进行PK时规则也不确定,因为没有陈辰之流为他们安排。唯一可勉强确定的,就是他们的对手。
在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他们的对阵情况大概是这样的:
赵红兵的主要对手就是二虎(后来还加了个三虎子)和李老棍子,一直停停打打,打打停停。
勾疯子的主要对手就是张岳、李老棍子(尤其是李老棍子团伙中的黄老邪)。
陈卫东的主要对手是刘海柱、张岳、李四。(张岳和李四后来都是各带领一帮兄弟,不打到一定程度不会向友军请求支援,尤其是在赵红兵入狱的情况下。)
李老棍子的主要对手就是赵红兵和勾疯子
二虎(三虎子)的主要对手就是赵红兵、张岳、李四等人。(赵、张二人轮番入狱,谁出狱谁带着一群人和二虎他们打)
他们打的架虽然在当时看起来纯属赔本的买卖,打来打去只混到个名声,自己非伤即残甚至入狱,在外人眼中看来非常难以理解。
但,这,就是江湖,这就是典型的八十年代中国一个中型城市的江湖。
他们连番大战的效果在十年后才真正开花结果,即使是当时参与他们恶战中的某个小弟,只要活到了十年以后而且还没残没进监狱,就都已经可以称为“黑社会大哥”了,都可以财源滚滚了。
1988年的整个上半年,赵红兵等人基本没有与其它团伙发生冲突,打了近两年的架,可算是休息了半年。二狗认为主要原因有如下几点:
1、最爱挑起事端的费四等人长期住院,小纪也长期混在医院。赵红兵和小北京把饭店和旅馆经营得红红火火,广迎八方客,没空去打架。
2、赵红兵等人已经闯出了名号,借给小混子几个胆子,也不敢去招惹赵红兵等人。而以前和他们发生过激烈冲突的李老棍子、二虎等势力较大的团伙也从心里边怕了这几个永不服输(说难听点就是死缠烂打)的退伍兵。李老棍子、二虎等人都是混子,混子毕竟不是黑社会。那时候中国还没黑社会。
3、毕竟赵红兵等人当时都不是以打架为生的人,他们打的架多数是被人欺负以后的反击。而且在八十年代,打架绝对不是赚钱的买卖,绝对是赔钱甚至赔命的买卖。他们打架的精神支柱是义气和侠气。
4、赵红兵从不为兄弟及刘海柱以外的其它人出头。当时赵红兵名气已经相当不小,经常有一些混子受了欺负找到赵红兵,想让赵红兵为其报仇。遇上这样的情况,赵红兵总是帮忙调节,从不会出手相助。这是赵红兵做人的哲学,他从不欺负人,也不和与自己人没矛盾的人动手。
5、最重要的,赵红兵从不主动生事。
赵红兵的饭店生意相当不错,虽然店面不是很大但是小北京经营有方,饭菜质量一流,很快就成了火车站一带最红火的饭店。虽然他们的饭店和市区里面的大饭店比还是有相当的差距,但收入还是相当可观的。
赵红兵的朋友其实并不是很多,当时除了这些兄弟以外和他走的比较近的只有刘海柱。赵红兵成天闲得无所事事,而当时的兄弟多数又在医院躺着,所以他总琢磨着找刘海柱和他拼酒。
二狗认为赵红兵在那段时间特别爱喝酒有如下几个原因。
1,小北京实在太能干,把该赵红兵干的活都干了。
2,高欢不在身边
3,他自从看了孙大伟借给他的《名剑风流》以后,认为自己比较像书中的俞佩玉,然后喜欢上了古龙,古龙小说中的大侠通常爱酒如命。所以赵红兵深受影响。
酒品如人品,赵红兵和刘海柱两人其实酒量都极差,但是酒胆和酒品都极好,只要两人一见面,肯定全喝多,倒霉的必然是小北京,他总要照顾两个醉鬼。赵红兵有个最大的缺点,那就是逢酒必醉,虽然他酒后从不闹事,但是有三个致命的恶习。一是醉酒以后喜欢展示自己惊人的弹跳能力。二是醉酒以后走到哪儿睡到哪儿。三是醉酒后喜欢随便在街上找一条彪形大汉然后跟踪,秘密跟踪,只跟踪盯梢,其它的赵红兵不干。
每个人醉酒以后都有毛病,有人爱哭有人爱笑有人爱唱有人爱冲动有人爱睡。但是像赵红兵醉酒后有如此奇怪的毛病,二狗见到的还真不多。前两条毛病尚可以理解,但第三条毛病着实令人费解,不仅令人费解,而且十分糁人,试想,如果是你半夜在街上走,忽然发现后面有个人在跟踪你,你能不怕?
当然了,赵红兵自己回忆说,他酒后的第三条毛病极少发作,印象中只发作过三次
至于前两条,二狗从小到大没少目睹过,尤其是在八十年代末赵红兵特爱喝酒的那段时间,二狗基本上每个周末都会目睹一次,而且这俩毛病还总并发。
二狗依稀记得有一天下午,赵红兵带二狗去铁路二中看打篮球。之所以是“看打篮球”而不是“打篮球”,那是因为赵红兵的右手已经连球都拍不成了。但赵红兵非常热爱篮球运动,高中时打得特别好。所以虽然那时候已经打不成了,但是还是希望看别人打,过过眼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