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蔻图穷匕见:“可是你令我享受得还不太够呀。”
一点红:“…………”
嗯?
等等!
啊这啊这……
这话……似乎听起来,会让人产生一些歧义啊??而且是那种令男人非常在意、极其在意的歧义……
一点红脸色一僵,半晌没说出话来,好久才干涩道:“……你、你不满意?”
秦蔻:“…………”
秦蔻牌美丽咸鱼在笑得直拍鱼尾巴。
她笑了半天,把一点红笑得心里都开始发毛了,才说:“不是,我的意思是,你也好生打扮起来给我看看嘛,嘤!”
一点红:“…………”
一点红松了口气。
他这如释重负的表情,让秦蔻又狂笑了一阵子。
然后,她就被自己的男朋友拉到怀里了。
他只问:“你想要我怎么……打扮?”
这词儿一说,他又忍不住回想起了他们刚刚见面的那个晚上。
那个晚上,他与楚留香在沙漠之中差点活活渴死,却来到了她面前,她为他们倒了水——现在他还记得那一口水的滋味,是甜的,甜津津、凉丝丝的,然后,他在如春雨一般细而密的热水之中,把藏在头发里的砂砾、身上的尘与土,洗得干干净净,换上她准备的衣服,
一件又紧、又小的背心,因为实在有点不合身,所以紧紧地勒着他,露出惨白色的手臂,甚至连腰都不能完全遮住,他瞧着镜子里的自己,便产生了一种倒错的、极为复杂的感觉,只好似这是一种名叫“抱腹”的小衣,打扮出来就是为了用颜色去服侍、去讨好恩客的。
当时她的表情……也的确……反正笑容很神秘就是了。
那时候他还需要去忍受这种目光,但现在他已经习惯了。
他从以前开始就爱穿紧的衣裳,这里被分类为“运动”的衣裳是真的极其不错,贴身、轻薄、舒服……甚至是速干的,即便是汗流浃背,也绝不会湿而沉重的贴在身上。
总而言之,除了能非常诚实的把身体勾勒出来之外,没什么坏处。
()而这个唯一的坏处真是让他身上多了不少目光。
杀手一般都不喜欢旁人盯着看……因此杀手多有两种,
一种是气质泯然众人矣,
谁也不会多瞧一眼的人;而另一种就是锋利如剑锋,令人不敢逼视之人。
一点红当然属于后者……不过自来了现代之后,他发现现代的女孩子们是真的还挺……大胆的。
所以他已经习惯被人盯着瞧了,最多就是加鸭舌帽和墨镜——口罩好是好,但是实在有些闷热,但他觉得这东西在古代可以拿来当蒙面的布来用——天知道那个蒙面布到底有多容易掉,他初出茅庐的时候甚至还试着在蒙面布后头用针线坠两根布条上去好系紧一点。
总之,这时代的姑娘,几l乎个个都同秦蔻一般大胆……甚至他还被姑娘要过微信。
当时刚买完菜的一点红:“?”
他带着墨镜,墨镜后的眉头皱了一下,心道:我们既不认识,何故要加微信?他倒是加了几l个超市的企业微信,有什么新鲜的菜色能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东西似乎也很常见,难不成这位也是卖菜的?
他直接问:“你是推销什么的?”
姑娘:“…………”
姑娘说:“我不是推销东西的,就……认识一下呗。”
一点红带着墨镜,大半张脸都瞧不见,只余薄而无情的嘴唇和冷硬的下颌骨,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片刻之后,冷漠地道:“不必。”
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