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良吃着午饭,到最后喝汤的时候,瞅见碗里除了鸡肉块,还有些小块,像是姜。
他随手用筷子一戳,那小块就分成了两块,看着质地就绵软的。
这是什么?
他夹起来咬了一口。
只觉得绵软非常,且吸饱了鸡汤的味道,别有一种滋味,跟煮烂了的萝卜还不一样。
他长年从军,什么都见识过,因此粗茶淡饭吃得,大鱼大肉也吃得。
且养成了吃饭风卷残云,绝不浪费的习惯。
他就把这碗羹汤,连汤带肉,都吃个精光。
长随郑福进来收拾,眼睛瞥见光盘光碗,面上就带了笑。
他家将军,就是爱惜粮食,好伺候。
郑良看他收拾,忽然想起刚刚吃到的那个绵软的新菜来。
“汤里那个像萝卜的是什么?”
郑福笑眯眯地回话,“二爷可还记得,那天不是有位王大郎来访,送了些土产么?有红果子,有土蛋子,其中那个红果子味极好,还送去三殿下那边一些,小的去送菜的时候就随便也送了些土豆,这不,没两天,三殿下那边厨房的大厨子让人过来问问还有没有那土豆……”
“王大郎送来了足有一二百斤哩,自然是又匀了一半去。小的不就好奇么,就问这土豆吃起来也没啥子味道啊,怎么三殿下竟是还喜好这一口?”
“牛大厨就教了小的一个做法,说是拿这土豆削了皮,切成小块,跟肉同煮,那肉味就进到了土豆里,吃起来绵软味香,实在是种调和的好菜。”
“小的可不就学会了这一招了么?二爷尝着可还行?”
将军不似三殿下,还有大厨伺候,每日的饭食就是他在张罗着。
他在厨艺上头能耐一般,都是中规中矩的,要不是牛师傅告诉他还能这么做,他肯定还是只知道煮烤蒸。
郑良点了点头,“味道确实不错。”
尤其是那软烂香绵的感觉,的确是挺适合胃口娇嫩牙口不好的老人和小孩。
“如今还剩下多少?”
“还有四十来斤吧?二爷是想?”
郑良就说,“我想着这新菜与肉同煮,绵软又有肉香,挺适合胃口不好的老人和小孩,倒是能送些回凤兰县去。”
他们老郑家在凤兰也算是个富户,后来跟着卫皇爷起事,卫皇爷坐了天下,老郑家也得了个小小的封爵。
只可惜他亲爹没得早,就是他们两兄弟跟随在两位皇子身边,身上有官职也不大,这些年下来,也挣下了些家业,老郑家在凤兰也成了官家,本想着,也同大哥一样把家小迁到京城,谁知京中形势有些不明……他们两兄弟一个跟着大殿下,一个跟着三殿下,都是同一条绳上的蚂蚱。
只是大殿下的目标最大,也没法退,三殿下虽好点但也有限,因此他就让妻小都呆在老家伺候着亲娘。
他亲娘五十多,快六十的人了,胃口肯定是不如年轻人,有时吃点过于油腻的还要闹肠胃。
因此他吃着这土豆合口,就想着往老家送上一些。
“只是这四十斤也太少了点,倒不如去访一下那位王兄弟,跟他买上一些。”
“二爷想要这新鲜菜,倒不如派小的去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