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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5 章(第2页)

其实,一个七八百人的大队也不全都是文盲。

但也不知怎的,大队只要是念过初中的人,就都跑到公社或县里去了,那些小学毕业的人呢,也都自称学的东西早就还给老师了,没法教书。

后来有人提到,既然先前可以让谢清规当老师,那牲口棚那边还有个廖宗明呢,他没走啊。

但陈永坤却严肃地摇了摇头。

廖宗明的情况比谢清规严重得多,可不敢让他当老师。

就这么,大队小学提前放了han假。

下学期还能不能正常开学也不一定。

这样一来,秦家往公社搬的事情就板上钉钉了。

抽空,秦志国带妻子女儿去看了房子。

房子位于公社的西南位置,旁边就是公社小学,小学的后门出去穿过一条街,便又是中学。

大约十多年前修的小砖房,一共三间,屋里铺的是水泥地。

外面的院子是泥地,不过用砖垒了个两米多高的围墙。

比乡下的院子更具私密性。

出了院门,是一条路面凹凸不平的街,包括小学的建筑在内,街两旁的房子大多跟秦志国看的这家差不多,有一家面食店,一家杂货铺,一家裁缝铺,一家打铁铺,还有一个澡堂子。

房子普普通通,周围的环境也是普普通通,但秦家还是决定买下来。

原因无他,实在是房源太少,他们没有多的选择。

这个房子房主开价220,讲价讲到了180。

双方签了个协议。

那协议就是一张纸,没什么法律效应,但其实这时候的人也不懂什么法不法律的,有中间人介绍,有担保人,大概率是不会出现扯皮的事的。

很快,交易就完成了。

当然,对外并不会宣称这个房子经过了交易,只说秦志国家是房主的远房亲戚,房子是借给秦家住的。

房子还需要整理一下,再买些家具,才能入住。

但秦家要搬去公社的消息,已经传开了。

果然如秦志国预料的那样,有人阴阳怪气地说:“哟,这一家子都要去公社住了,那你家没人挣工分了吧?还回来分口粮吗?”

先前戚美珍也没挣工分,但她干裁缝的活,虽说会给点东西当报酬,但给多少全凭自己。

要是脸皮厚点,做一件衣服给一个鸡蛋,戚美珍也不会生气。

最重要的是,戚美珍的手艺好,同一种布料同一个款式,她做出来的衣服穿在身上,看起来就是好看许多!比那些老裁缝都强!

队上人得了好处,也就不在乎秦志国家有没有人干活了。

这下搬去公社了,还能找她做衣裳吗?

对于这种质疑,戚美珍一律答道:“我们搬去公社住,都是为了孩子上学方便。大娘婶子以后有什么想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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