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得那么邪门,我没啥大愿,好死不如赖活而已。”张老山扭了扭身子,“废话少说,赶快背我过河!”
第38章张老山的第一站
◎旅程都是故事。◎
孙麻子觉得,他跟那张老山有不共戴天之仇!
他是黑云帮的小头目,别看这个头目前面还要加个“小”字,爬到这个位置可不容易!
早在大行王朝的时候,他就是黑云帮的元老。那时候他别的手艺不会,唯一擅长的就是□□。什么在人家家门的锁孔里堵黏土,什么半夜弄一桶粪水泼在人家门上,什么造谣债主家的小媳妇跟那隔壁邻居有一腿;总之为了讨债,无所不用其极。
他自然是被人打过,但只要最后能要来钱,什么都无所谓。
游手好闲惯了,人到中年也没娶上媳妇儿,饥一顿饱一顿养活自己都难,也就不想讨老婆的事儿了。
要是大行王朝还在,孙麻子要么是被人打死,要么是饿死。
可偏偏大行王朝完蛋了,邹混子抢占了秀林城,杀了孙麻子的爹妈。孙麻子虽说不上进,但是对爹妈一直孝顺,平日里弄到点钱,也是先给爹妈买吃的。爹妈一死,孙麻子就跟邹混子结了仇。
想到爹妈被邹混子杀死的惨样,孙麻子就告诉自己一定要活下去,活得比邹混子久,他一定要看到邹混子死的那一天。
好死不如赖活,这话简直太有道理了!
孙麻子赖活着赖活着,黑云帮居然慢慢厉害了起来。从一开始几十个人,慢慢发展到了上千人。
人一多,邹混子就受不了了,紧接着就是双方大战。
孙麻子突然就发现自己活着有了奔头:既然黑云帮起来了,他就有了希望,那邹混子原先不也是个地痞流氓么?现在当上了城主。说不得自己将来也有这样的命呢?
人这一辈子,最重要的就是突然有一天找到了目标。孙麻子有了目标,再也不混吃等死了,干什么都起劲。
跟邹混子的军队打仗,他是黑云帮里最上心的那一个!
打了几仗,冲得靠前,杀的人多,逐渐就得到了帮主的器重,当上了小头目。
要在以前,黑云帮当个头目没啥屁用,那时候黑云帮拢共才几十号人。但现在不一样了,人多了,管的人就多了,孙麻子一个小头目,管三十几号人呢!
吃香的喝辣的!
可别小看黑云帮,他们现在掌握了一半的秀林城!什么概念?两条大街,街上的当铺、米铺、油盐店、甚至青楼,可以说都是他们黑云帮的。
孙麻子作为小头目,吃饭喝酒逛窑子,啥啥都不给钱。
几天前,帮里出了件大事。兄弟们脚上开始长脓疮,肉开始烂,那烂肉慢慢网上蔓延,一天时间就到了大腿!
到了大腿,黑云帮开始慌了:都到大腿了,不能再往上了!
开始找大夫瞧病,而整个秀林城,只有一个大夫:张老山。
刚开始的时候是有几个医馆的,后来邹混子当了城主,也不懂治理,跑的跑,死的死,到最后居然就一个大夫都没有了!而邹混子又非常害怕有外人进城,管控的严,外人也知道秀林城太乱,所以也没有外来的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