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正义脑中闪过了这么一个念头后,又摇了摇头,否认了这个想法。
一般来说,小偷分为两种。
一种是独狼。
就是一个人。
这种没有什么好说的,大部分偷了就走,被发现了拔腿就跑。
另一种则是团伙型小偷。
这种小偷一般有两三人,或者四五人。
他们形成一个小团伙,分工合作。
其中一两个负责偷,一两人负责掩护或者第一时间转移赃物,让受害人即使第一时间发现了,也没有证据证明是被小偷偷的,或者负责行动的小偷被发现的时候,掩护小偷顺利逃跑。
最后还有人负责望风,看到差佬的第一时间通知其他人跑路。
而林正义认为青年的同伙,就属于第二种。
也就是青年负责偷,同伙负责掩护和望风。
这一来的话,眼前他又发现的新的两个小偷就不对了。
正常来讲,团伙型作案,同伙的距离不会太远,基本都会在一条街,还会距离比较近,否则掩护,转移赃物,放风之类的,就不好进行。
而这两人和刚刚被抓的那个青年,在两条街,所以不可能是同伙。
甚至两个人都可能不是一个团伙的。
毕竟,一个在街头一个在街尾,若是一个团伙的,这距离根本不好配合。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不管是不是一个团伙的,既然看到了,那肯定是要抓的,毕竟都是经验啊!”林正义暗自想着,暂且放下了小偷同伙的事情,开始靠近在这条街街头偷窃的小偷。
很快!
他就悄悄的来到了小偷的身边。
就在对方出手要偷东西之际。
林正义一把抓住了他的手,并且低声呵斥道,“别动,差佬!”
说话间,他将枪顶在了小偷的腰间-——嗯,在香江,即使交通执行及管制组的,也是配枪的。
“啊sir,没必要玩这么大吧?我只是偷个东西罢了!”感受着腰间的冰冷,小偷冷汗直流,颤颤巍巍的说道。
林正义当然知道他只是偷个东西没有必要动枪。
但如果不动枪的话,对方一挣扎,动静就大了,到时候街尾那个小偷发现了,说不定就跑了。
所以,他只能动枪。
“别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