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天宝二十二年,这凌国国君的年号居然和唐明皇一样,据说也是个有作为的帝王,我经常坏心眼地想:他会不会和他的儿媳妇有一腿。
言归正传!话说天宝二十二年,也就是我六岁那年,在我规划好了人生蓝图,正准备向着我的美好生活奔去之时,宋府发生了一件大事,正式宣告我的童年结束。
说起这事,必须先介绍一下我的父亲——礼部尚书宋逸。
宋逸,男,凌国人士,时年三十五岁,天宝八年间及第状元,同年迎娶当朝左相之女,双喜临门,一时传为佳话。庙堂之上也是一帆风顺,天宝十九年升至礼部尚书。
此君乃是彻头彻尾的保皇派,也是一切封建主义思想的维护者和实践者,比如三纲五常、三妻四妾……因此成为当代道德规范的表率之一。
刚说到三妻四妾,没错,这年头的男人青楼狎妓是正常,妻妻妾妾很平常,情有独钟不寻常。身为封建社会道德规范表率之一的父亲大人自然也不能免俗,虽没有三妻四妾,也有一妻三妾。一妻便是正房王氏,既左相之女,官家千金,自是不必多说。那三妾是二房文氏、三房金氏、四房刘氏。文氏乃是父亲的远房表妹,书香门第,知书达理;刘氏是京城富商庶出的女儿,虽出身商家,却也略通文墨,而且头脑精明,持家自有一套。这三房金氏便是我在古代的生母,也是此番大事件的主角。
我的古代母亲金氏(和我前世的姓氏一样),可算是宋府“后宫”中的一个异数。论相貌,她只算是略有几分姿色,比不得王氏的花容、文氏的清秀、刘氏的娇媚;论学识,她只算是摘掉了文盲的帽子,那比得上研究生水平的王氏、大学生水平的文氏甚至高中生水平的刘氏;论性情,她自私刻薄,更比不上王氏的大度、文氏的温柔、刘氏的灵巧;论出身,她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酒家女……唉,不用比了,不用比了,我都不好意思了。
这样的异数怎就进了宋府了呢?这背后当然有故事。据说当年我父亲一日出游,在某酒家饮醉,次日便遭我娘哭诉被其污了清白,无奈,只好迎娶过门。时至今日,好多人还是怀疑到底是谁污了谁的清白,但与“良家妇女”在婚前发生关系,还是成为我父亲道德品质上的一个污点,而我便是这一污点不可磨灭的证据。
可想而知,我和我娘在宋府的地位如何。不过,也幸亏我娘那市井之徒的作风,虽然遭人鄙视,却也没人敢随意欺负,倒让我跟着过了几年清静的日子。说实话,如果没有我们娘俩儿,一个粗俗、一个自闭,宋府真算得上是个五好家庭。
做了那么多铺垫,该说回正事了。话说天宝二十二年,宋府发生了一件大事,确切地说是一件丑事,我的娘亲,宋尚书的小妾,居然与一家仆通奸兼私奔。虽然不久后,两人就被抓获并以通奸罪处于刑罚,打入大牢,金氏也被宋府休弃,但父亲大人的绿帽子是戴定了。如果说以前只是让他的道德外衣蒙尘的话,这次就是在上面划了一道口,再怎么补都看得出来。
另一个倒霉的人就是我。本就不受父亲关注的我,又多了一个千夫所指的娘,处境更加尴尬,若不是我的相貌里还看得出有几分父亲的样子,只怕我连宋家小姐的身份都保不住了。但最尴尬的是我的心情。我虽然已经决心活在当代,但始终无法把宋府当作“家”。父亲和其他妻妾对我冷淡以待,兄弟姐妹看不起我,即使是生我的娘,也一直与我不亲。一方面,她只把我当作入门的砝码,目标实现我就没用了;另一方面,我的内心还是眷恋着前世的家人,在我看来,他们才是我真正的家人。
虽然不亲近,但若说心里面一点疙瘩都没有也是假的。作为一个母亲,为了自己的私欲,竟然抛下年幼的女儿,一点也不顾及我在宋府的处境,这可是遗弃罪!回想起前世的母亲在我病重之时,仍然不离不弃,守候在病榻前,我的心里又忍不住一阵抽搐。
话又说回来,骨子里的现代精神让我对她的行为又比别人多了几分可怜。一个女子,得不到夫婿的疼爱,得不到女儿的亲近,甚至得不到仆人的尊重,又没有娘家可依靠,这叫一个二十多岁的年青女子怎么受得了?不红杏出墙才怪。至少,她还知道为自己搏一搏,比起那些深闺怨妇到是强了不少。可怜之余又多了几分可敬。
再想想以前,她在府里的时候,虽然并没有有心为我谋什么福利,但无形中确也为我打造了一个避风港,让我可以自由地渡过这六年。而往后,我就真的只剩下一个人了,一切都只能依靠自己了。
六岁时,我想我的童年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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