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盛接过来看了看,见那木板打磨的光滑,上面细细密密的写满自己不认识的小字。
这样我就不是奴隶了。
他小心的摩挲着那片小小的木板。
周围的兄弟兴奋不已,一个个接过来来回传看。
“杨士伍此役枭敌首记一十五,晋一级公士爵,得一倾田,一处宅。”那书记官一小支柳条,在上面细细写了一排字,交给杨盛。
“你的户籍落在汴州东南方向十里地的祥符县,士甲乡,你拿着手上的‘传’,去县里找县丞报道,他会根据我们这里发过去的文书核对你的验、传,让乡长给你安排一倾的荒地和三十步见方宅基地,另外还可领取两千钱,作为建房子的补助。”
杨盛和他的伙伴越听越是兴奋,最后忍不住哄的一声,欢呼了起来。
至于书记官说的那句:“不过这些都要等此次战役打完,方能去办理。”已经被男人们的欢呼声淹没。
广场上此起彼伏地响起了欢呼声。
即使很多人根本连一颗敌首都没拿到。
但人心被这种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希望所鼓舞,士气如潮水一般的高涨了起来。
阿元坐在墙角,他感到双手还在颤抖。手中握着今天分发下来的食物,明明是又香又软的白面馍馍,但他却一口都吃不下。
胃里一阵阵的涌上酸水,让他恶心想吐。
他自以为有一身的力气。在村里,不论是打猎还是打架他都是一把好手,一定能很快适应战争。
然而今日,到了那千万人的战场之上,他才发现自己想的那些在真正的战场上都如儿戏一般好笑。
异族的敌人,并不像村中传说中一般有恶鬼一般的样貌。
相反,他们和自己一样,一刀砍上去,同样会翻出白花花的肌肉,同样会喷出血红的鲜血。
他看到一个犬戎的男子,就在自己眼前被破开了肚子,躺在地上翻滚哭嚎。
然而他必须跟着自己的同伴,冲上前去,用抖着的手,一刀一刀砍在那个哭求的身躯之上。直到血液浸透了他的鞋子,直到那个挣扎的身躯,不再动弹。
但如果他不举刀,那倒下的就很有可能是自己,是自己身边的同伴。他完全辨不清东西,分不清南北,在杂乱人嘶马蹄,和满天的刀光剑影中,他只能牢牢记住这几日的训练中教官反复强调的一点——紧紧跟在自己小队的十夫长身后。
十夫长看着百夫长的旗帜,而他只负责盯着十夫长的身影。十夫长砍哪,他们拥上去砍哪儿,十夫长向哪冲,他紧跟着向哪冲。
似乎永远没有尽头的战役终于结束了,他忍不住吐了三次。
别说敌人的人头了,阿元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着走到这里的,他从衣领中拽出一枚挂在脖子上的小小护身符,这是临行的前一天,妻子阿娟特意给他挂上的。
真想丢了武器盔甲,回家,回家找到阿娟,抱着她,把头埋进她柔软的胸膛,什么也不管,什么也不想了。
一群男人在他不远处欢呼起来,那个脸上有一道疤的男人一次就砍够了十个敌人的首级。
阿元记得这个叫盛的男人,他在战场上不要命的疯狂杀敌,令人印象深刻。
在昨天,这个人还是一个最低贱的奴隶,而今天,他凭着那十几个人头,不仅脱离了奴籍,甚至越过了自己,成为了一名公士,有了一百亩的田,有了三十步见方的宅子。
阿元咬了咬牙,拽紧了手中的护身符,“阿娟,你等着我,下一次,下一次我一定要砍下至少一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