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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公子楚之上(第1页)

七月的长安,炎风溽暑,菱角荷叶,葳蕤生辉。天空是一片白,长安城内车马骈阗,空中飘散层层尘埃。烈日高悬在尘埃上空,祝融、回禄点了金色火箭般(1),直射到地面,将皇城烧成个大窟窿。光芒又化作一道道利剑,直挺挺地刺入人们的皮肤。这个月,每个人都成了油炸猢狲,心浮气躁。

这一日,朱砂带着几个重火宫弟子,来长安接平湖春园一批货。因为马车坏了,他们便将碰头地点从白虎门,改到东市长安春饭馆。饭馆门前人来人往,门内宾侣如云。只是这一日,挤在门外的,却有不少老客人。掌柜的一边跟客人赔礼道歉,一边解释里面坐的是个人物,实在惹不起。这时,一具尸体从二楼飞出来,被飞驰而过的马蹄踩得稀巴烂。掌柜的摸摸脖子,缩到一边叹息:“华山不是才死了个掌门么,怎么这么快又派人来送死。”

“不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么。陆掌门这火熄得也太快了些。”

“我想也就只有重火宫能上三楼了吧。”掌柜的抬头看向骄阳下的红窗。

朱砂带着弟子径直走入饭馆。小二连忙上前,挡住朱砂:“客官,今儿个我们店满人,不接待客人。客官请另寻……”

话未说完,掌柜的已经一算盘打在小二头上:“胡叫什么!”又对着朱砂便媚鞠恧:“原来是朱砂女侠,我们这实在没空,改日一定登门——”

朱砂眼睛长在了掌柜的脑袋上,直接进去。随后掌柜的来了劲儿,向四处大喊道:“重火宫的人上去了!”

人们密实地围过来。说饭馆满人,实际上大厅里除了一些小厮,一个客人也无。二楼楼梯口有两个樱花面具男子,虎背熊腰,少说比朱砂高了两个头。其中一人坐在楼梯旁,另一个长胡子的笔直地站着。坐在楼梯旁的男子四肢有寻常人的两倍大,正捧着十来个银锭子和几个小铜板,一个个放入口袋。但一个不小心,一个铜板掉进了墙角缝。他伸手去掏,但掏不到——其实缝隙不小,是他的手太大。但他却没向旁边男子求助,一拳打穿墙壁,把里面的铜板捡起来,擦擦塞到口袋里。

朱砂看了他们一眼,直接在一楼坐下。站着那人道:“我们主子在上面,请离开。”

朱砂道:“我们在一楼吃饭,与你们何干。”

“我们主子包了。”

朱砂根本不给予理睬:“小二,上菜。”

话音刚落,一把小钢刀从她脑后飞来。她头一歪,躲过了暗器,迅速后空翻。同时,四把钢刀“啪啪啪啪”刺穿了她对面的墙壁。重火宫的弟子冲上去,朱砂也拔刀,准备迎战。她和那胡子大汉交手不出十招,几名弟子已倒在地上。最后一个冲上去的,耳朵被那大手大汉活生生拧下来。朱砂错愕地看着这俩人。虽然她今日带在身边的,不是一流高手,但也不至于如此不堪一击。越是这样想,她越气愤,怒吼道:“你们可知道自己在跟什么人动手?”

没人回答她。

“你们出去!”她对那几个重伤弟子吼道,“立刻出去!”

接下来要对付两个人。从他们的装束她看出来,他们是血樱六子中的其中两个。那么,在三楼用膳的,定是七樱夫人。在武艺上,她并无十成的自信。但是力道一直是她的强项,很多男子都不是她的对手。可对这两个人来说,她的力气简直可以被忽略。她被狠狠撞倒在地,口角流血,却仍不甘心。她足下轻轻一点,飞到二楼的栏杆,纵身跳到三楼。那两个大汉的轻功也不弱,很快追上来。胡子大汉捉住她的手臂,她几乎被拉扯下去,及时一脚踹中那人要害,一头砸进三楼包的门。

然而,里面的情景却让她傻了眼:薰香四溢,房内站了八个男子,躺着一个女子。女子穿着薄薄的纱衣,白得就像蒸鸡蛋的蛋白,躺在宽敞的虎皮椅上,身材饱满匀称,让人第一眼看到的,便是半露的□□和雪白的脚。她戴了遮住眼部和半边鼻梁的黑色面具,面具上有一片红色樱瓣,面具下方,一张鲜红欲滴的丰唇半张着,满是撩人风情。她身后站着四个男子,两前两后,均戴着白色樱花面具。前面两个一个身材清癯,正替她扇风,另一个矮小,拿着算盘和账本。而后面两个人看上去完全不同,他们的身高、身材和下颌,都很夺目,尤其是右边那个。光是看看他宽阔的肩,高挺的鼻尖,还有黑亮及腰的长发,朱砂这大龄妇女都觉得胸有小鹿乱撞。不过古怪的是,在这样的天气中,他竟披着狐裘大氅。而且,穿着这么厚的衣服,他面不改色,一滴汗都没流。

很显然,这便是七樱夫人和血樱六子。

血樱六子都挺拔而精神,同时有些冷酷。倒是躺在躺椅上的七樱夫人,看上去温柔可人,甚至笑容可掬。仿佛下令杀掉外面人的人不是她,她什么都不知道。这时,外面两个大汉追进来,却站在门口不动。七樱夫人拾起盘中的樱桃,丢到口中,细嚼慢咽吞下去,吐了核,轻描淡写道:“看什么?杀了呀。”

“慢。”那个容貌最出众的血樱子说道,“夫人,这个人是重火宫的护法。”

“重火宫的?”七樱夫人透过面具,眯着眼看了她,挥挥手,“带走。”

朱砂不是没有见过大场面的人,而是她懵住了。一直到那两个大汉把她扔出长安春饭馆,她都还有些回不过神来。因为,那四个人她都知道是谁,而且见过两个。但七樱夫人不知出于何种目的,以及拥有何等力量,才会把这四个人聚集到一块儿:第一个是身带剧毒且百毒不侵的毒公子。相传,任何触碰他皮肤的生物,都会在短时间内死亡,即便是自带剧毒的蛇蝎。第二个是武林轻功第一人,灵剑山庄十一代弟子钱玉锦,自前任庄主去世后,他便选择了淡出江湖,云游四海。第三个人个子矮,四肢小,脑袋大,额头比鼻梁高,眼睛的位置很是偏下,看上去就是个南极老人星。长成这样的人非常罕见,而长成这样,又穿了一件垂地红大褂,胸戴八卦镜,便只有一人——神算破阵巩大头。这天下没有他解不开的数字猜谜,也没有他破不开的迷阵。第四个瘦成了竹竿,勾着背,肤色白得骇人。和那白肤血樱子不同,他这是灰白病瘘,像是刚从土里挖出来的僵尸,连表情都已僵化。看见他只剩下半截的右手食指和中指,朱砂便确定,这人是“江北盗跖”屠飞燕。据说,屠飞燕会变成这样,是因为刚开始盗墓时,他挖过一个千年古墓,手指被卡住,提起手却看到手指被一个头骨咬着。他受惊过度,硬生生把手指拉断才发现,咬住他的不过是个青铜骷髅。从那以后,他彻底失去面部表情。这四个人都不易寻找,尤其是毒公子和屠飞燕,一个住毒窟里,一个住坟地里,也不知道这七樱夫人是怎么把他们揪出来的。

这时,那个手大脚大的血樱子走出来。他一出现,便是平空一座泰山落下,吓跑了所有人,也挡住了大部分的阳光。他向朱砂说了一些话,便打道回府。接了货,朱砂回到重火宫。

“那刚出道的七樱夫人,可以把大名鼎鼎的朱砂伤成这样?”重雪芝在大殿尽头踱步数回,又道,“你确定没有遇错人?”

“宫主,我敢以我的项上人头保证,就算那个七樱夫人是刚出道的,那两个彪形大汉也不会是新手。”

“罢了,武林中高手云集,既然此事已过,不必再多计较。再过一段时间,便是英雄大会,不可以再惹出事端。你好好养伤,最近多休息,少走动。”

“可是宫主,现在整个长安都知道,重火宫的弟子落败于七樱夫人,若我们不出一口气,重火宫颜面何在啊。”

“他们若出现在英雄大会上,我们有的是机会。若英雄大会都不出席,也无竞争力可言。”

“可是……”

“不要可是。”

“宫主,他们说轻薄你的话啊。”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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