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军营。
当然,她估计前提是,对方根本不知道她的身份来历,只是单纯将她当成一个病人,否则依邺国跟巨鹿国之间的紧张关系,他们岂能毫无芥蒂地善待一个邺国工匠。
军医多看了她两眼,这孩子皮肤黑得寒碜,但却既懂礼貌又叫人瞧着乖巧可人,难怪会得司马欢心。
他在收针之时,不由得放轻了几分力道,安慰道:“烧已经退了,但你的伤口还得上药,你放心,老小儿的药很灵,上过后不会在你身上留下任何疤痕。”
上药?
经过一通联想,郑曲尺神色忽地紧张起来,她抬起,见身上衣物尽数换尽,忙道:“是谁给我换衣上的药?我身上的东西呢?”
她说着,人便要翻身坐起来,可只要一动,就不可避免会牵扯到周身伤口,她痛得额头冷汗颗大直冒,干皮的唇色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哎呦,你这是干嘛啊,你的旧衣跟东西都放在那儿,你别急,别起来,老小儿给你拿就是了。”
军医赶紧收好银针,就去床案头,翻出妇人替她换下的那一套血衣拿给她,同时又将她身上摘除下来的物件一并抱去放在床边,安她的心,省得她乱折腾伤上加伤。
郑曲尺没理会那些不值钱的东西,找到那个用红绳圈吊起的金玉手镯,便紧紧攥在手心之中,轻颦的眉眼这才松展开来。
军医一看,笑着打趣:“这么紧张啊,这是心上人送的?”
“……”
她现在身无分文,这是唯一的硬通货币了,他给她讲这是什么心上人送的?
不好意思,她这人比较务实,没有太多儿女情长,她只知道假如往后真走投无路了,她就变卖了它换钱生存。
之前穷得叮当响,这会儿自然得将钱看得紧些。
“咦?这里还有一个……”军医的声音滞停,失神地盯着手上捞起的一枚牌子。
郑曲尺抬头,发现他的不对劲:“军医,不知是否见过这个?”
军医手上那一块小牌子,牌身非玉非木非石,是一种很特别的材质,如同某种炼制过的金属,遇热不透,遇冷不凉,颜色浅黑似棕,正是当初“黎师”为答谢她的救命之恩,特意送来给她的那块。
冥冥之中,她莫名觉得这块牌子不简单,便一直随身携带在身上。
军医点了点头,然后看向她:“见过,这是吾主的黑奇令。”
黑奇令?
吾主?
军医这会儿已经回过神来了,他意识到眼前这少女与他家魁首有着匪浅的关系,立马恭敬地伏低下身子:“黑奇令如同吾主亲临,请姑娘敬请吩咐。”
“你不是巨鹿国的军医吗?为何?”
“小老儿来巨鹿国当军医……只不过是小老儿的一个兴趣爱好。”他抚了抚白须,乐呵呵道。
这块“黑奇令”竟可随意派遣巨鹿国的军医……如此价值的令牌,“黎师”当真舍得,说送就送了。
郑曲尺此时心底的喜大于惊,之前以为自己属于孤立无援,但没想到好人当真会有好报,这不,她的福报在她最危难无助的时刻,以一种她意想不到的方式降临了。
她第一反应就是——“带我离开这里。”
“不行啊姑娘,你的伤势暂时还无法轻易挪动,你最后是静养才行。”军医瞠大眼睛,连连摇头,基于医者父母心,他可不能害了她。
郑曲尺却不以为然:“陌野跟我说过,咳咳……”因为一时情绪激动,气卡在喉咙间,令她抑不住一阵咳意:“我的伤势并非将养就能够好的,对吗?”
“……是,但是至少可能令你伤势稳定一些。”
“医不好,稳定有何用?军医,你可否听闻过,陌野身上有能够治好我的圣药?”她问。
军医当然知道这事,他叹息一声:“司马身上有一颗来自龟兹国的圣药,或治崮疾与重病,但是小老儿问过他,他如何都不愿意拿出来救姑娘。”
郑曲尺却道:“他既不愿意,那就想办法我们自己取。”
“……偷?”军医讶异一瞬,但他也非食古不化,转念一下就想通了,只是他担心:“但这也不容易啊,不知道这圣药司马是随身携带,还是被他安置在了营帐之内。”
郑曲尺猜测:“我猜十有八九在他身上。”
他这一趟冒险闯入邺国边境偷袭宇文晟,上过一次当,吃过一次亏,这种保命的东西自然得随身携带,关键时刻可取出保命之用。
“那便更难了。”军医唉声叹气。